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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盈鑫彩钢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延续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

发布日期:2024-01-17 16:40 浏览次数:

山东省盈鑫彩钢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延续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

滨审批六﹝2024﹞7号


山东省盈鑫彩钢有限公司

本机关于 2021 17日受理你单位取水许可延续申请, 取水许可证编号为D371625G2021-0032-001。根据《地下水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 748 号令)、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 460 号令 )、《取水许可管理办 法》(水利部第 34 号令) 、《山东省水资源条例》及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城乡水务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做好节水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的通知》等规定,经审核,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:同意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(编号 D371625G2021-0032-001) 延续取用地下水 16.43 万立方米/年,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、工业用水有效期自 2021 20 日至 202 1 19日。

博兴县水利局负责本项目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。你单位应服从和配合监管单位管理,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许可决定取用水。


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

2024年1月17日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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