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3日上午,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召开经营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标准化登记省级试点工作会议,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卢惠民,四级调研员耿金华,市直相关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会上,耿金华传达了市领导对经营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标准化登记试点的批示,学习了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开展经营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标准化登记试点的批复》,研讨了《滨州市经营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标准化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。技术人员就经营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标准化登记系统的“建设目标、功能架构、业务流程、系统功能、系统对接、建设效果”进行详细讲解并现场演示“标准化地址数据库”操作系统。
卢惠民就落实好经营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标准化登记省级试点工作进行部署。一是提高认识。相关部门要从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角度,从扎实开展“五经普”工作的角度,从优化营商环境、做好企业开办工作的角度,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试点工作。按照市领导对经营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标准化登记试点工作的批示要求从实践上快速行动起来,从细从实做好试点工作,助推我市营商环境水平进一步提升。二是明确任务。按照试点要求,突出重点,建立我市统一的标准化地址数据库,建立健全住所(经营场所)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不断完善住所(经营场所)申报承诺制登记改革,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,有效防范虚假住所登记风险。三是强化落实。相关部门要加强密切配合、强化部门联动、做好工作调度,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担当作为,一体推进,实现任务清单化、措施细节化、责任具体化,形成可借鉴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滨州经验。(通讯员:李晓琳)